2020年10月30日 星期五

新規則通過了!如果債務達到“這個數位”,你可以申請個人破產並擺脫債務?

 有句俗話叫“欠債還錢是正當的”,但這句話似乎在今天並不被認可。一項法律的通過正式推翻了這項聲明的絕對性。你現在可能不用還你欠的錢了!這對許多債務人來說是個好消息,尤其是對企業家來說。







資料顯示,2020年8月26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四次會議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科技創新條例》等7項重要創新性法律法規。其中,《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是我國第一部關於個人破產的法律,將於2021年3月1日起實施。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調控的目標人群並非全國範圍,而是深圳。同時還需要具備以下條件:一是連續三年在深圳居住並參加深圳社會保障的人員;二是符合因生產經營、生活消費不能清償債務或者資不抵債的條件,他們必須在嚴格的行為限制下通過免檢期。







但是,個人破產的數額有一定的標準,比如持有50萬以上到期債務的人可以申請。深圳的很多企業家都做了一個非常有益的規定。這樣,創業的風險就大大降低了。同時,它可以鼓勵更多的企業家自主創業,給他們重新創業的勇氣。






在債務人破產申請的三年免檢期內,破產申請人需要向有關部門申報其收入、財產和費用,職業資格和消費行為也將受到限制,這是必要條件。限制消費的意思就是不能坐飛機、火車軟臥、輪船二級以上,不能在星級以上的地方花太多錢,不能買房子和非公務用車。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的任職資格和上市公司的非公開管理情况如何。事實上,這些條件對債務的影響並不大。如果債務人有債務,你的精神和物質生活將受到影響。如果消費受到限制,你的物質生活可能會受到影響。






這一規定的通過,也讓很多人看到了法律法規人性化的一面。這是中國第一部個人破產法。本條例的通過具有重大意義,因為本條例的通過和實現,也意味著中國將與世界其他已開發國家接軌,跟上國際進步的步伐,因為它已經在歐美已開發國家實行了很長一段時間的關於個人破產的規定。







據悉,2019年10月9日,中國首例個人破產案結案,債務總額214萬元。他申請破產後,經查實,其月收入不足4000元,總資產不足5位數。申請成功後,他與四比特債權人達成了協定。






債務人和債權人都同意在18個月內以1.5%的利率還清債務。最終實際還債3.2萬元。這起案件的開創也給許多債務人帶來了希望。按照過去的傳統思維,如果一個人欠了一大筆債,那麼他的生命就結束了,因為普通人很難翻身。同時,債務人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社會活動也會受到很大的制約。







這一規定最早將於明年3月實施。我相信許多債務人將能够重新燃起希望。畢竟,互聯網上因為巨額債務而自殺的案例不在少數。囙此,這一規定的實施可以大大降低社會和精神疾病患者的自殺率。






那麼,申請個人破產的概念就不同於“老賴”了。老賴惡意逃債,有償還能力,卻不肯還債。比如著名的老賴代名詞賈躍亭,債務高達100億元。然而,他在海外仍然可以享受奢華的物質生活,甚至被曝光他住在百萬豪宅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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